規劃》設置了19個量化指標。其中,8個約束性指標,以能源資源消費強度指標和碳排放強度指標為主;11個預期性指標,主要依據中央及有關部門關于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要求,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提出。力爭到2025年,實現公共機構能源和水資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,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.89億噸標準煤以內,用水總量控制在124億立方米以內,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在4億噸以內;以2020年能源、水資源消費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為基數,2025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%、人均綜合能耗下降6%,人均用水量下降6%,單位建筑面積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%。
1、原來我國建筑節能是以1980-1981的建筑能耗為基礎,按每步在上一階段的基礎上提高能效30%為一個階段。因此通常據說的第一步節能是在1980-1981的基礎上節約30%,通稱為節能30%的標準。
2、第二步節能是在第一步節能的基礎上再節約30%,即30% 70%×30%=51%,簡稱為節能50%的標準。
3、第三步節能是在第二步節能的基礎上再節約30%,即50% 50%×30%=65%,簡稱為節能65%的標準。
4、目前我國住宅和公共建筑普遍執行的是節能65%的標準。北京、天津、新疆等地區